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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88888882018年的一天,67岁的陆奶奶独自骑自行车出门,经过一处在建小区工地时被从机动车道右转进入工地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撞倒,左腿被碾压,当场失血过多昏迷。
事故发生后,陆奶奶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经过手术勉强保住了性命,但因左腿损坏严重,不得不自大腿下端截肢。
出院后,失去大半条腿的陆奶奶行动十分不便,多数时候只能卧床休养,需要儿孙照看。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陆奶奶在半年后花费62000元安装了假肢。
可是坚硬的假肢和脆弱的残肢皮肤仿佛水火不容,陆奶奶每次穿戴假肢时都会出现不能贴合肢体、无法正常使用甚至伤口反复磨损的问题。
为了能正常穿戴假肢,陆奶奶迫不得已又花费13600元配置了假肢硅胶套来辅助,从而妥贴安装假肢并能够正常使用。
假肢硅胶套是一种能够合理分配假肢接受腔作用力的衬套,位于残肢皮肤和假肢接受腔中间。其主要由硅胶制作而成,不仅可以很好的保护残肢和悬吊接受腔;还可提高残端压力,促进血液循环,控制水肿,是大腿、小腿和前臂假肢常用的一种辅助部件。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司机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陆奶奶无责任。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陆奶奶将马某、kb体育货车登记公司湖州某物流公司、车辆投保公司湖州某保险公司等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包括假肢硅胶套费用在内的各项损失。
但保险公司却认为假肢硅胶套不属于残疾辅助器,不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该笔费用的支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不受侵犯,陆奶奶因本案交通事故受伤,其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且事故发生时,陆奶奶已经67周岁,身体各方面机能已处于退化状态,在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时较一般人而言会受到更多限制,其身体状况对残疾辅助器在性能上有更多要求,陆奶奶在安装假肢近一年半以后又在同一机构配置假肢硅胶套,说明确有配置的必要。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赔偿,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残疾辅助器具的性能、使用情况等综合判断,因此陆奶奶诉求的假肢硅胶套相关费用属于合理、必要的费用。
最终,法院根据陆奶奶的年龄和假肢、假肢硅胶套各自使用年限判决湖州某保险公司尚应在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陆奶奶包括假肢硅胶套在内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25万余元。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格外关心、加倍爱护。如果说假肢给了残疾人士第二次行走的机会,那么假肢硅胶套则是让他们看起来更像一个正常人。这一片小小的硅胶套,赋予他们的不仅是良好的术后恢复,更是健全的人格尊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kb体育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